“从目前的案情来看,没有找到受害人,案子的推进会有一些重大障碍,需要进一步收集和固定证据,当事人想坐牢,恐怕未必能如她所愿。”
固镇县检察院的《不起诉决定书》显示,徐善瑾涉嫌贪污一案由该院侦查终结,2006年4月17日移送审查起诉,审查期间经两次补充侦查,“本院仍认为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,不符合起诉条件。”
《台湾突破"闷经济"了吗?民进党当局"不能说的秘密"》“那6万保证金,我是以两分的利息借的,今年才全部还清。”徐善瑾说,十多年来,他因为“犯罪嫌疑人”的身份,在当地找不到工作;当年从看守所出来后,他的身体出现糖尿病、高血压等症状,后来又因“嫌犯”身份,未能从单位改制中领到买断工龄的补贴。为了生活,他将自己的两套住宅卖得11万多元,以每月200元在外租房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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